天水市民刘先生咨询:我和徐某签订了为期3年的租赁合同,租用其店面做餐饮生意。但在不久前,徐某的店面因不可抗力导致地基下陷无法继续使用,请问,我可否因此而解除租赁合同?
记者连线阮磊律师解答:刘先生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因为租赁店面系不可抗力致使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从而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另外,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租赁物权属有争议;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王昊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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