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民李先生咨询:在相关媒体的报道中,经常出现一些人员因涉嫌职务侵占罪或贪污罪而被追究刑事责任,但作为普通读者的我们却对这两种罪名无法准确区分。请问,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的最本质区别有哪些?
记者连线程新林律师解答: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其与贪污罪的区别为:前者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后者的主体则只限于国家工作人员,其中包括在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公司、企业中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前者是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的行为。而后者是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盗窃、骗取公共财物的行为。另外,前者的侵害对象既可能是公共财物,也可能是私有财物,而后者只能是公共财物。(记者 王昊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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