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民曹女士咨询:现实生活中,在一些超市里或者书店里,会看到“偷一罚十”的警示标识。这种情况下,如果有人贪占小便宜,忍不住“顺”了商品而未付钱,商家执行所谓的“偷一罚十”规定合法吗?
记者连线崔璐律师解答:罚款属行政处罚,是国家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行政制裁。因此,偷窃者没有接受“罚十”的义务,商家也不享有依照该告示处罚消费者的法律依据和权力。对于偷窃行为的处罚权,本质上是一种行政执法权,应该由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来行使。当然,如果在公安机关介入之前,商家可以采取自助行为,如阻止偷窃者逃跑等。(记者 王昊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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