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民吴女士来电咨询:他人利用AI技术将我的人脸合成到视频中并进行传播,平台删除后仍在社交群流传。请问,我该如何追究制作者的法律责任?
记者电话连线李艳波律师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肖像权。该行为已超出娱乐范畴,涉嫌侮辱诽谤。吴女士应立即公证侵权内容,要求平台披露账号主体信息,并向公安机关报案。若查实具体侵权人,可同时提起民事诉讼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及消除影响。
(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李晓云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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