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平台“仅退款”后遭商家起诉,买家要担责吗?

发布时间:2025-07-28 10:31:39     来源:甘肃法治报

张掖市民韩女士来电咨询:我在某电商平台购买了一件衣服,收货后发现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与商家沟通退货未果后,使用了平台“质量问题仅退款”功能(商品未退回)。现在商家以“不当得利”为由起诉我,要求返还货款并赔偿损失。请问,平台规则支持下的“仅退款”操作,买家会被判担责吗?

记者电话连线郭凯文律师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消费者因商品质量问题有权要求退货退款或赔偿损失。平台“仅退款”规则通常是针对特定情形(如严重质量问题、商家过错)设立的争议解决机制。若周先生能证明质量问题属实且商家拒绝合理售后,平台规则适用无误,则商家“不当得利”的诉求难以成立。

(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李晓云 整理)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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