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市民陈女士来电咨询:我委托宠物托运公司运输宠物狗,到达后发现宠物腿部骨折,治疗花费了5000元。托运公司以“活体运输风险自负”为由拒绝赔偿。请问,我能否主张赔偿?
记者电话连线郭凯文律师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不可抗力或托运人过错除外。陈女士需提供托运合同、宠物受伤鉴定报告及医疗票据,可向消协投诉或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治疗费及精神损失。
(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李晓云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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