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市民吴先生来电咨询:我父亲生前口头说明将房产留给弟弟,但未立遗嘱。请问,其他子女能否主张继承权?
记者电话连线李艳波律师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遗嘱需符合法定形式,口头遗嘱仅限危急情况且需两名见证人。因此,吴先生父亲口头说明时若没有两名见证人,则属于无效遗嘱,按法定继承处理。这种情况下,吴先生与其他子女均有权主张平等继承份额。
(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李晓云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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