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民周先生来电咨询:我通过社区团购平台购买的海鲜礼盒,收货时发现部分海鲜散发异味。联系社区平台后,平台以“签收即视为验收合格”为由拒绝处理。请问损失该由谁承担?
记者电话连线李艳波律师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的规定,电商经营者应当承担商品运输过程中的风险。虽然平台用户协议中有“签收即视为验收合格”的条款,但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格式条款,该条款因免除经营者主要责任而无效。因此,平台以“签收即认可”为由拒绝处理的做法不成立,损失应由平台或商家承担,周先生有权要求退款或赔偿。
(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李晓云 整理)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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