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承诺赠与汽车,婚后没过户还算数吗?

发布时间:2024-12-30 16:14:12     来源:甘肃法治报

金昌市民郭女士来电咨询:我和丈夫是再婚夫妻,婚前他主动提出将刚买的私家车送我。但婚后他说已经是一家人了,登记在谁的名下都无所谓。请问,这个车子应该属于我一个人吗?

记者电话连线程新林律师解答:案例中所述车辆为郭女士丈夫婚前的个人财产,其承诺将私家车送给郭女士的行为属于赠与行为。但未办理过户登记,该机动车的登记所有权人依然是郭女士丈夫。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一方的个人财产并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成立及延续而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当事人对财产的所有权进行了约定。因此,案例中车辆不属于郭女士,亦不是夫妻共同财产,郭女士要想取得该车辆的所有权,则需要其丈夫配合进行过户登记。

(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李晓云 整理)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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