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民吴先生来电咨询:我经营一家特产店,但生意不好。为了招揽生意,我想剪辑某当红明星的声音用来介绍产品,并在店内播放。请问,这种行为会侵犯到他人的权益吗?
记者电话连线郭凯文律师解答: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有关规定。故吴先生不能剪辑某当红明星的声音用来介绍产品并在店内播放,否则会面临侵权风险。
(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李晓云 整理)
责任编辑:李晓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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