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房租后没签租房合同,能否退还租金押金?

发布时间:2024-09-10 09:06:11     来源:甘肃法治报

陇南市民吴女士来电咨询:我在单位附近租了一套房,支付房租后没签租房合同,现在因为一些原因不准备租房了。请问,能否要求房东退还租金押金?

记者电话连线李艳波律师解答:根据民法典规定,租赁期限为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房租期限为六个月以上的是应当签书面合同的。当然,双方也可不签合同,但会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但应在合理期间内通知对方,已经交纳的押金和剩余租金也可以要求退还。

(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李晓云 实习生 吕淑梅 整理)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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