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民刘先生来电咨询:我在某商店买了食品,食用后出现身体不适,前往医院检查后得知,系食用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导致,现在店家拒绝赔偿。请问,我可以找谁赔偿损失?
记者电话连线李艳波律师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因此,本案中刘先生既可以找食品经营者赔偿,又可以要求生产者赔偿损失。
(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李晓云 实习生 吕淑梅 整理)
责任编辑:高富强
1.本文为法治甘肃网原创作品。
2.所有原创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文字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等,未经著作权人合法授权,禁止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使用或者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法治甘肃网对外版权工作统一由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甘肃云数字媒体版权保护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理对接。如需继续使用上述相关内容,请致电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联系电话:0931-8159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