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餐厅滑倒摔伤由谁来承担责任?

发布时间:2024-07-01 17:38:56     来源:甘肃法治报

金昌市民陈先生来电咨询:我在餐厅吃饭时,不慎在卫生间内滑倒,致右脚受伤。我认为餐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要求赔偿损失遭到拒绝。请问,餐厅是否应该担责?

记者电话连线李艳波律师解答:餐厅应该担责。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陈先生在餐厅卫生间内摔伤,如果餐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李晓云整理)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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