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民吕先生来电咨询:我酷爱古典诗词,我和妻子想给我们的女儿起名为“北雁某某”,寓意我们对女儿的美好祝愿。但是派出所拒绝办理户口登记。请问,派出所拒绝登记的行为合法吗?
记者电话连线李艳波律师解答:中华民族对姓氏传承的重视和尊崇,不仅体现了血缘关系、亲属关系,更承载着丰富的文化传统和伦理观念。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自然人行使姓名权问题作出立法解释,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吸收了立法解释规定,明确了自然人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在父姓、母姓之外选取姓氏,但应当具备正当理由。如果仅凭个人意愿喜好随意选取姓氏甚至自创姓氏,会造成对文化传统和伦理观念的冲击,违背社会善良风俗和一般道德要求。所以,吕先生夫妇仅凭个人喜好愿望创设女儿姓氏,具有明显的随意性,不应获得支持。
(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李晓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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