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热线】景区收费不合理,是否可以要求退回?

发布时间:2024-04-29 10:36:08     来源:法治甘肃网

兰州市民王女士来电咨询:前几天我开车出游,将房车停在景区公共停车场,景区工作人员表示房车必须停在指定的位置,并让我缴纳费用500元。在第二天离开时,开车经过公共停车场,又被要求支付费用20元。请问,若景区收费不合理,我是否可以要求退回相关费用呢?

记者电话连线程新林律师解答:《旅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不得通过增加另行收费项目等方式变相涨价;另行收费项目已收回投资成本的,应当相应降低价格或者取消收费。同时,第四十四条规定,景区应当在醒目位置公示门票价格、另行收费项目的价格及团体收费价格。本案中,由于景区没有按照规定公示收费标准,按照王女士所述事实,景区确实存在随意收费的情况,王女士可以依法请求景区退还相关费用。

(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李晓云 整理)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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