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热线】城镇户籍非亲缘关系人,能否通过遗赠取得宅基地使用权?

发布时间:2024-04-02 14:34:24     来源:甘肃法治报

陇南市民王先生来电咨询:我父亲(城镇户籍)对乡间的田园生活十分向往。他的好友李某订立了遗嘱,将在村里的北房三间房在其去世后赠与给我父亲。请问,我父亲可否依据遗赠取得宅基地上的房屋和宅基地使用权呢?

记者电话连线程新林律师解答:不可以。虽然宅基地上房屋可以进行继承,但这只是对基于亲缘关系的宅基地上房屋流转的特殊认可,并不意味着在没有亲缘身份关系的人之间可以通过遗赠形式合法取得宅基地上房屋。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强烈的人身依附性,其设定是为了给农民基本的生活资料和生活保障,实现居者有其屋的目的。因此,为了避免农村房地资源的流失,不具有本村集体组织成员身份的非亲缘关系人,不得通过遗赠的方式取得农村房屋的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

(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李晓云 整理)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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