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民陶女士来电咨询:我家小区多次发生偷盗案件,我认为物业没有做好巡查安保义务。请问,这种情况我可以拒绝缴纳物业费吗?
记者电话连线郭凯文律师解答:《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小区物业服务公司应当采取保安定时巡检、安装安防公共视频等方式维护小区的治安。如果物业公司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说明其已经尽到上述义务,业主则不能以小区发生偷盗事件为由拒绝缴纳物业费。
(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李晓云 整理)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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