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热线】物业对商铺实施断电行为,业主可以起诉吗?

发布时间:2024-03-23 13:57:28     来源:法治甘肃网

嘉峪关市民张女士来电咨询:我租赁了某小区一楼的商铺,在缴付物业费、电费时发生了争议,物业公司便对商铺实施了断电行为。请问,遇到这种情况我可以起诉吗?

记者电话连线程新林律师解答:《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物业服务合同与供水供电合同系两个独立合同。享有停水停电权利的权利人系水电供应公司而非物业服务企业,即使水电供应企业授权物业服务企业代其收取水电费,物业服务企业也无权实施断水断电措施。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相应服务。若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合同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依法应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因此,张女士可以起诉维权。

(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李晓云 整理)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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