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热线】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可以代签吗?

发布时间:2024-03-11 09:41:27     来源:甘肃法治报

天水市民周女士来电咨询:前一段时间我出国了,我名下的一套房屋被征收,在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时我侄子在没有联系我的情况下就签订了协议。请问,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可以代签吗?

记者电话连线李艳波律师解答:不可以。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签订主体应当是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并且只有作为被征收人的房屋所有权人才有处分房屋的权利,才是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一方当事人。房屋所有权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没有经过其本人同意,也没有证据表明其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即使是被征收人的直系血亲也无权进行代签。若发生代签行为属于无权代理,签署的协议也为无效。

(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李晓云 整理)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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