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民魏女士来电咨询:上周我外出旅游入住酒店后发现电视机旁的插座里有一个针孔摄像头,酒店经理称酒店不知情。报警后警方经查发现,摄像头是此前房客老王安装的,酒店对此并不知情。请问,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记者电话连线郭凯文律师解答:魏女士可以要求老王和酒店赔偿。《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李晓云 整理)
责任编辑:李晓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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