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热线】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竞合时,消费者该如何选择?

发布时间:2023-11-27 14:54:29     来源:法治甘肃网

平凉市民陆先生来电咨询:我从商场买了一台打折的电视机,在观看时电视机发生爆炸,电视机损坏,并将我炸伤。请问,我现在需要主张何种责任呢?

记者电话连线李艳波律师解答: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竞合时,消费者可根据自身利益自由选择。《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这条规定是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竞合条款。商场既负有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的违约责任,又负有出售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民事责任,受害者可以根据自身利益任意选择其一。

(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李晓云 整理)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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