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民段先生来电咨询:我在自家宅基地上修建房屋,由于要铺设下水管道,需要向邻居小王借道,经过他家的院子。但是小王认为借道行为会影响他的日常生活。请问,这种情况我可以要求小王借道吗?
记者电话连线李艳波律师解答:修建房屋可以临时利用他人不动产。但是所利用的不动产必须是相邻的土地或房屋,并且不能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不得损害相邻不动产权利人的利益。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的规定,相邻的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的权利人应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与此同时,《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修建施工、架设电线、埋设管道等,需要临时利用相邻不动产的,相邻土地权利人应当允许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此外,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五条、第二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利用相邻不动产时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并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失。
(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李晓云 整理)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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