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热线】送外卖被撞伤,路人垫付的医药费找谁要?

发布时间:2023-07-24 11:52:53     来源:甘肃法制报

白银市民郑先生来电咨询:我在上班的路上碰到一名送外卖的女孩被出租车撞伤,出于同情我陪同女孩去医院治疗,还垫付了2000多元医药费。但当我表示要回垫付的医药费时,却遭到了拒绝。请问,遇到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记者电话连线郭凯文律师解答:首先,郑先生的行为可以被定义为法律上的无因管理行为,也就是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一种行为。在此情况下,无因管理人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其次,从法律关系上来讲,送外卖的女孩与外卖平台之间存在相应的合同关系,女孩与出租车司机或其公司之间存在侵权责任关系。因此,正确的处理方式为:由女孩先向郑先生偿付相应的必要费用,然后她再向出租车司机或其公司主张相应赔偿责任,女孩与外卖平台之间则需要根据其他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确定是否可以主张相应权利。

(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李晓云整理)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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