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民张先生来电咨询:我和老伴去商场买了套家具布置新房,回家后在安装时发现床底贴着“样品”的标签。请问,店里的样品销售时没有明确说明,算不算欺诈?
记者电话连线郭凯文律师解答:依据行业惯例,家具样品因长期摆放、试用,其表面容易出现瑕疵,因此经营者出售样品应进行明示和告知。像本案中,店员没有明确说是样品,这样就侵犯了销售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构成了欺诈。因此,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李晓云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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