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热线】离婚后没有抚养权的一方能否要回抚养权?

发布时间:2023-06-05 17:44:35     来源:甘肃法制报

兰州市民方女士来电咨询:我和丈夫离婚后,孩子一直跟着丈夫生活。但是丈夫外出务工,三年没回家看过孩子。请问,这种情况下我能要回抚养权吗?

记者电话连线李艳波律师解答:《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的权利和共同承担对子女抚养的义务。但是客观上不能共同抚养子女时,要区分对子女直接抚养和间接抚养并明确子女由父母哪一方抚养。《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理解与适用规定,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另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同时,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方女士的丈夫未尽到抚养义务,故方女士可以请求要回抚养权。

(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李晓云 整理)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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