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热线】小区绿地被侵占,物业该不该管?

发布时间:2023-05-22 09:54:10     来源:甘肃法制报

张掖市民周女士来电咨询:我们小区才交房没几年,就已出现个别业主毁坏公共绿地的现象,物业也是不管不问。请问,物业到底有没有管理责任?

记者电话连线李艳波律师解答:《民法典》规定,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因此,物业负有对小区公共绿地的管理义务。如果小区的绿地被侵占或破坏,物业应该要求破坏者整改并恢复原样。对于不予恢复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报请有关执法部门介入解决。

(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李晓云 整理)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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