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民唐先生来电咨询:我经营一家餐厅,一次服务员误将他人点的一道菜上错给另一位顾客,该顾客明知上错菜仍然吃完。请问,可否让该顾客付钱?
记者电话连线李艳波律师解答:可以。《民法典》规定,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返还时原物毁损后存在代位物的,比如获得保险金、补偿金、赔偿金等,应当返还原物的代位物。该案例中,顾客明显知道上错菜仍将其吃完,唐先生可以请求顾客原价赔偿。(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李晓云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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