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热线】业主是否可以小区发生偷盗事件不缴纳物业费?

发布时间:2023-05-07 22:01:20     来源:甘肃法制报

天水市民吴先生来电咨询:我居住的小区发生了几次偷盗事件,现在物业向我们收取物业费,我们可以此理由拒缴物业费吗?

记者电话连线程新林律师解答:不可以。《民法典》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小区发生偷盗事件后,物业公司应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提供小区监控录像、安保巡检记录等,协助有关行政部门处理偷盗事件。如果物业公司能提供证据证明其已经尽到相关义务,业主则不能以小区发生偷盗事件为由拒付物业服务费。(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李晓云 整理)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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