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热线】离婚时另一方私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3-04-21 10:24:07     来源:法治甘肃网

  兰州市民吴先生来电咨询:我妻子提出与我协议离婚,但我不同意。于是我妻子决定向法院起诉请求离婚,并告知我既然要离婚,所有家产我一分也得不到她将全部卖掉。请问,这种情况我该如何处理?

  记者电话连线郭凯文律师解答:《民法典》规定,离婚时一方对夫妻共同财产有非法隐藏、转移、变卖或者毁损行为的,可以申请法院采取财产保全。财产保全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中财产保全。离婚案件中,一方发现另一方可能私自处分共同财产的,就可以在诉前或者诉中申请法院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保全。本案中,吴先生可以及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另外,申请财产保全应当慎重,只有在证据充分且非常必要的情况下才能申请。否则,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李晓云 整理)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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