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市民吴先生来电咨询:我的邻居老王近日因意外离世,他生前曾说想在死后捐献器官、遗体,但没有留下书面材料和遗嘱,请问,这时他的家人能决定捐献吗?
记者电话连线郭凯文律师解答:可以。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无偿捐献其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遗体。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欺骗、利诱其捐献。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据前款规定同意捐献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订立遗嘱。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的,该自然人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决定捐献,决定捐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吴先生的邻居老王生前有捐献器官、遗体的想法,但是没有留下书面材料和遗嘱,这种情况下老王的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决定捐献,决定捐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李晓云 整理)
责任编辑:高富强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法治甘肃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
法治甘肃网对外版权工作统一由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甘肃云数字媒体版权保护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理,联系电话:0931-8159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