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热线】顶层露台漏水造成楼下业主财产损失,谁来承担责任?

发布时间:2023-03-20 14:44:34     来源:法治甘肃网

张掖市民李先生来电咨询:由于小区顶层露台下水不畅,雨水无法及时排泄,流入我家造成厨房的橱柜、墙面、地面等处过水。请问,这种情况是顶层楼主还是物业管理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呢?

记者电话连线李艳波律师解答:《民法典》规定对于业主共有部分,物业服务人负有法定的维护义务。顶层楼主不是房屋外面露台的所有权人,对该露台没有法定的维护、清扫义务,故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物业管理公司对小区建筑物的公共部分,有管理、维护的义务,应当熟知自己管理中的物业情况,大雨时有可能造成露台积水而发生泄漏的风险。物业管理公司没有及时处理露台杂物,在物业管理过程中存有过失,故对李先生有证据证明的合理损失应予赔偿。

(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见习记者 李晓云 整理)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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