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热线】身份证被他人骗去办理信用卡,可以要求加害人赔偿吗?

发布时间:2023-03-06 00:18:49     来源:甘肃法制报

白银市民吴先生来电咨询:前几日我的朋友借我的身份证去用,后来我才发现他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用我的身份证办理了信用卡。请问,这种情况我可以要求他赔偿吗?

记者电话连线程新林律师解答:可以。根据《民法典》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姓名是公民个人区别于其他人的特殊符号,是一个人的自身标志,受到法律保护。身份证被他人骗去办理信用卡,是其姓名权被盗用的表现。被侵权人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因盗用行为产生的其他损失。(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见习记者 李晓云 整理)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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