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间购物如何防止被“割韭菜”?
受邀嘉宾:甘肃久铭律师事务所律师 阮磊
主 持 人: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王昊 见习记者 李晓云
本期主题:网络直播让人“又爱又恨”。一面是直播带货大火,消费者也从中受益,一面是直播间“翻车”不断、假货掺杂其中,更有主播在直播中被警方带走。本期举案说法将结合直播带货中的典型案例,就消费者在直播间购物如何防止被“割韭菜”,遭受消费欺诈该如何维权等法律问题进行探讨。
案例一:直播带货应防范掉进哪些“坑”?
一些平台的知名网红主播,赚钱按分秒来算,曾有人创下15分钟卖掉上万支口红的纪录,但商品质量不过关直播免不了出问题。某知名主播直播带货某款不粘锅时,助手将鸡蛋打在烧热的锅里,尽管锅里加了油,但仍现场“翻车”,鸡蛋处处粘锅。这也说明部分“网红”“带货”背后存在不少“坑”,让消费者防不胜防。
主持人:网络直播风盛行,在直播间我们应警惕哪些陷阱?
阮 磊:直播购物也应谨慎,当前直播带货问题多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部分商家或主播存在虚假、夸大宣传,虚假宣传商品存在着质量差、以次充好、假冒伪劣等问题,导致消费者知情权、公平交易权受损;部分商家或主播为逃避平台交易安全监管,诱导消费者私下转账交易,发生纠纷后就“人间蒸发”,消费者售后权益没有保障;消费者在直播渲染的焦虑气氛下冲动购物、大额消费,后续面临退换货不及时,导致购入大量无用商品的窘境;直播带货营销模式与主播本人密切相关,经营者主体不明确,消费者无法确认维权对象,维权成本高。
案例二:直播买买买,想退换货怎么办?
小李是一名大学生,他在观看某主播直播时,购买了一台价格、性能等都符合其预期的手机。收到手机后,小李试用了两天,感觉不像主播说得那么好。但是和商家协商退货时,小李遭到拒绝,理由是网站上有提示:已经激活或者贬值金额较大的商品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
主持人:案例中提到的这种情况是否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
阮 磊:这种情况是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条款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第七条第2款规定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可以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案例中小李与直播的商家之间成立买卖合同法律关系,小李作为消费者,在购物后七天内提出的无理由退货请求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他所使用的手机仅试用了两天,不能被判定为价值贬损较大。
现实中,商家往往以平台特殊性、商品特殊性为借口,在销售商品时,要求消费者点击购买即“确认不适用无理由退货”。这与法律规定相悖,应视为“霸王条款”,这种条款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案例三:遭遇“割韭菜”,找谁来赔偿?
2019年5月,小王看中直播间主播小许售卖的原价1万多元的二手手机,只需四五千元即可购买,小王按推荐添加小许主页上的微信后询问价格、交易方式、手机信息,对方称微信转账,快递发货。小王收货后认为涉案手机为仿冒、山寨机,要求小许退货退款。小许回复称自己也是被骗,退货需要等上家的处理结果,后将小王拉黑。小王向直播平台投诉反映,该公司给予的答复为“判定和解失败,已对对方账户作出处理”。几天后,小王发现该主播仍在直播,后多次联系直播平台,官方均作上述答复。
主持人:消费者遭遇这种情况,找谁来赔偿?主播还是平台?
阮 磊: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相关内容的规定,当直播带货出现质量问题时,一般由商品或者服务的销售者、提供方或电子商务经营者承担售后责任。如果主播是接受品牌方委托为其带货,则通常作为广告发布者或广告代言人,与消费者之间不构成买卖合同关系,不直接对商品质量负责。但如果主播是为自己的店铺带货,则兼具主播及经营者身份,与消费者建立了买卖合同关系,应当对产品或者服务承担售后责任。据此,案例中小王与主播并未通过涉案短视频直播平台的购物链接交易,而是通过微信与主播进行交易,小王与该主播通过微信转账交易,双方建立了买卖合同关系,故小王应直接寻求主播进行赔偿。
案例四:直播购物遇假货,如何维权?
网友小章在某直播平台上关注了一位网红带货主播阿宇。最近小章下单了一款阿宇称原价需要1000多元,为了回馈广大粉丝的厚爱,现价只要100多元的白鹅绒羽绒服。可是收到货物后,小顾发现羽绒服上吊牌生产厂家等这些基本信息一概没有,羽绒服里的填充物也并不是阿宇在直播中所宣传的白鹅绒,而是涤纶加灰鸭绒。小顾多次联系阿宇想要讨说法,一直没有得到回复,很快便发现阿宇将该款羽绒服下架了。
主持人:带货主播虚假宣传,被欺骗的消费者可以主张哪些权利?
阮 磊: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若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有欺诈行为,消费者可要求经营者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据此,小顾可以主张赔偿三倍损失。小顾若因该羽绒服质量问题造成身体健康损害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二条、一千二百零三条的规定,可以向生产者或销售者主张侵权责任。
另外,《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据此,如果主播在直播中存在欺诈行为,消费者也可以请求撤销买卖合同,过错方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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