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邀嘉宾:甘肃策横律师事务所律师 阮 磊
主持人: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李晓云
本期主题: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飞速发展,汽车的“智能驾驶”或“辅助驾驶”功能日益普及,为出行带来了便利,但也给传统的交通法规带来了新的挑战。一些驾驶员可能心存侥幸,以为开启这些高科技功能就能在酒后置身事外。本期“举案说法”通过解析相关典型案例,帮助公众正确认识智能驾驶场景下的法律责任,明确酒后驾驶绝不因技术辅助而免责,从而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做到依法、安全使用汽车智能技术。
典型案例:2025年5月,姜某在家中及朋友聚餐期间先后饮下约3斤白酒。酒后,他计划前往岳母家,并想借机测试新购车辆的智能驾驶功能。他以为自己设置辅助驾驶后,即便被交警拦查也能以“并非本人在驾驶,而是车辆自动行驶”为由搪塞过去。返程途中,因酒后困倦,姜某逐渐失去意识并在驾驶座上入睡。姜某双手脱离方向盘,触发了车辆安全机制,导致车辆逐渐减速,最终停在了高速公路的主车道上。
当地高速公路交警通过公共视频发现该车亮着双闪灯,停在行车道上,随即前往现场处置。经现场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驾驶人姜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82毫克/100毫升。后经抽血鉴定,姜某血液内酒精含量为205毫克/100毫升,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最终,姜某被当地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主持人:为何在开启“智驾”功能后,驾驶人仍会构成危险驾驶罪或酒驾醉驾?
阮 磊:我国现行法律对“驾驶”行为的认定,核心在于“人”对“车辆”的控制和支配地位,而非具体操控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等情形。这里的“驾驶”,指的是行为人启动车辆,并使车辆在公共道路上处于运动状态或准备运动状态的行为。关键在于行为人对车辆具有实际的控制力和支配力,他是车辆运行安全的总负责人。所谓“智驾”相关功能,在法律上,被严格定义为“辅助”角色,它只是驾驶人操作的延伸和工具,并不能取代驾驶人成为法律意义上的行为主体。因此,无论技术如何包装,驾驶人始终是最终的责任人,酒驾、醉驾的认定标准,不会因辅助驾驶功能的存在而有改变。
主持人:本案中,姜某除了危险驾驶罪,还可能面临哪些法律风险?
阮 磊:姜某的行为,除了已被追究的危险驾驶罪(刑事风险)之外,他还面临着严重的行政法律风险和民事法律风险。首先,在行政法层面,他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多项规定。其一,醉酒驾驶是严重的行政违法行为,依据该法第九十一条,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其二,他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违法停车,是另一个极其危险的违法行为。高速公路主车道是严禁停车的,除非遇到车辆故障、事故等紧急情况。他的行为不仅违反了禁令,更将自身和后方来车置于极大的危险之中,极易引发严重的追尾事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他将因此受到罚款和驾驶证记分的行政处罚。其次,如果他的违停导致了后方车辆避让不及发生碰撞,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他将需要承担巨额的民事赔偿责任。
主持人:在法律上,如何界定“辅助驾驶”功能时的“合理注意义务”?
阮 磊:辅助驾驶不等于自动驾驶。目前国内市场上所有量产车型所配备的系统,其法律定位和技术能力都属于“辅助驾驶”范畴,这意味着系统需要在驾驶人的全程监控下运行,驾驶人必须随时准备接管车辆。法律为使用此类功能的驾驶人设定了一条明确的“合理注意义务”红线。这条义务的核心内容包括:第一,保持对车辆控制状态的持续监控。驾驶人的双手不能长时间脱离方向盘,视线不能离开行驶道路,必须时刻感知车辆动态和交通环境的变化。第二,随时准备即时接管。当辅助驾驶系统出现识别错误、遇到无法处理的复杂路况(如施工区域、事故现场),或者系统发出接管请求时,驾驶人必须能够立即、有效地进行人工干预,确保安全。第三,对车辆的最终行为负责。无论系统作了什么操作——加速、刹车、转向,其产生的法律后果,最终都由驾驶人承担。因此,使用辅助驾驶不是责任的减免,而是对驾驶人提出了更高的警觉性和责任感的要求。它是一项便利的工具,但绝不是责任的挡箭牌。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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