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甘肃省水土保持条例》开始实施

发布时间:2023-12-04 11:23:57     来源:法治甘肃网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李维琴)12月1日,记者在省水利厅举行的有关宣传活动中了解到,新修订的《甘肃省水土保持条例》已于12月1日正式实施。

  《条例》有效衔接《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完善了黄河流域淤地坝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内容,增加了禁止损坏淤地坝相关规定,增加了在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区域开展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活动的禁止性规定,与上位法衔接更加紧密;全面吸纳最新水土保持工作要求,将水土保持率、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绿色发展、分区防治、建设项目绿色施工、水土保持协同监管与联合执法等工作要求吸纳至《条例》中,将新时期国家对我省水土保持工作的安排部署以法律形式予以固化,为全省水土保持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全面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将水土保持规划备案、陡坡开垦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林区采伐林木水土保持方案备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后续设计备案等4项没有法律支撑的备案事项全部予以清理。

  《条例》的修订,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水土保持工作的具体要求,指明了我省水土保持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各级各部门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遵循。

责任编辑:韩小月

版权声明

1.本文为法治甘肃网原创作品。

2.所有原创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文字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等,未经著作权人合法授权,禁止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使用或者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法治甘肃网对外版权工作统一由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甘肃云数字媒体版权保护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理对接。如需继续使用上述相关内容,请致电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联系电话:0931-8159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