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8部门印发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措施 对政府划定“为与不为”的界限

发布时间:2023-09-26 09:37:46     来源:法治甘肃网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李维琴)9月25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9月19日,省发改委联合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管局、省金融监管局等八部门印发实施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近期若干措施》,从7个方面提出30条举措,做实促进发展“定心丸”,明晰政府行为“红绿灯”。

  《若干措施》对政府及政务服务划定了“为与不为”的界限,积极推行“容缺办理”,商事主体“一照多址”改革;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落实行政处罚“首违不罚”规定和“两轻一免”清单制度。同时,明确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业务,不得以任何形式额外对民营企业设置准入条件,有序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

  《若干措施》针对近年来民营经济发展中的新问题,主动回应了融资难、融资贵及“要账难”等普遍关切和利益诉求,提出了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常态化的银企融资对接机制,加快推行“不来即享”服务;开展“见贷即担”“见担即贷”业务模式;建立全省债券融资后备资源库;加大对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的清理力度;做好民营企业运行情况监测,注重日常督查与年度督查相结合;依托“陇商通”一键服务系统,畅通涉企问题转办整改跟踪机制。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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