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纪委书记王蓉生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发布时间:2023-08-31 17:27:22     来源:法治甘肃网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张瑞军)8月31日,记者从省纪委监委获悉,日前,经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纪委书记、监事长,省政协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王蓉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现已审查调查终结,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蓉生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经查,王蓉生身为国有企业纪检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宗旨意识淡薄、党性原则缺失,执纪违纪、知法犯法。违反政治纪律,背弃纪检监督职责,自身不廉,助长任职系统违纪违法之风蔓延,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转移隐匿资产,串供伪造证据,对抗审查调查;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要求,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并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活动,公权私用,谋求特殊待遇;违反组织原则,瞒报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插手职工招录,在函询时不如实说明并提供虚假证明;违反工作纪律,私自留存纪律审查等涉密资料,在执纪过程中徇私徇情;利用职务之便插手工程项目及信贷业务,大肆收受贿赂且数额特别巨大。

  王蓉生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主要违纪违法问题发生在担任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纪委书记期间,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蓉生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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