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李维琴)5月30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支持培育兰州市城关区等38个市(县、区)为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培育嘉峪关市、兰州市城关区等38个市(县、区)为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培育地区,兰州市第二中学、兰州大学等79所学校为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培育学校。
为支持培育部分基础好、敢创新,有前期实践经验、条件相对成熟的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等方面进行重点试点,充分发挥试点对全局性改革的示范、突破、带动作用。
试点工作将先期进行培育,实行动态管理,拟于9月开展中期推进工作,各试点地区和学校应按预定目标和完成时限定期报送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提前做好评估准备。年底进行省级评估和总结,对成效显著、形成成熟试点模式的,正式确定为省级试点示范地区、示范学校,并在本区域内推广,区域内试点成效显著的在全省推广。年底评估不合格的终止试点资格。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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