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嘉峪关学习宣传贯彻《行政处罚法》综述
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王刚 龚利芳
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正式实施一年来,嘉峪关市把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好《行政处罚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精心组织实施,开展系列活动,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以点带面 掀起新《行政处罚法》学习热潮
关键少数“带头学”。嘉峪关市政府领导班子带头学习新《行政处罚法》,采取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班子成员研讨交流,解读新《行政处罚法》等形式,带动全市掀起学习热潮。全市50余个单位采取党组会议或行政负责人办公会议等形式经常性开展新法学习,及时召开法治座谈会。
执法部门“跟进学”。印发《嘉峪关市行政执法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的通知》,以组织一次专题学习、举行一次专题培训、举办一期网络培训班、组织一次交流研讨、编印一本学习资料、发起一轮集中宣传等“六个一”系列活动为抓手,引导执法部门执法人员深入学,真正将学习新《处罚法》成果转化为提升执法效能的行动。
执法人员“主动学”。将执法人员素质提升作为规范执法的落脚点,通过“线上+线下”培训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围绕新《行政处罚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实务、行政执法风险防范等方面内容开展网络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和线下法律集中培训。
宣传联动 推动法律宣传深入千家万户
集中宣。启动“法治护航 平安万家”集中宣传活动,成立普法志愿服务团,组织全市各单位积极学习新《行政处罚法》。依托法治文化阵地等宣传载体,广泛开展社会学习宣传。
媒体宣。全面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在电视台、报纸开设专题法治节目,实现“指尖上的普法”“语音里的普法”,进一步掀起学习新修订《行政处罚法》的热潮。
精准宣。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紧盯行政处罚对象这个关键,采取送教上门,现场说法等形式,对新《行政处罚法》进行解读宣传。
普治并举 力促新《行政处罚法》开花结果
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大力推行柔性执法。以落实新修订《行政处罚法》“两轻一免”“首违不罚”柔性执法要求为契机,一年来,全市各部门、各行政执法单位对照落实省级行政执法部门公布的797项从轻、减轻和免予处罚事项清单,落实行政柔性执法相关要求,各行政执法单位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坚持刚性手段与柔性手段并用原则,采用行政指导、行政告诫、行政建议、行政警告、责令改正、集体约谈等柔性执法方式办理执法案件5576件,其中从轻处罚175件、减轻处罚146件、免予处罚89件。
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在部门网站、行政执法相关公示平台公开执法信息。在“信用甘肃·执法信息公示专栏”公示行政执法主体45个,行政执法人员1207人,行政执法监督人员176名,公示行政许可信息83297条、行政处罚信息2936条。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市45个行政执法单位做到执法记录及时归档,文字记录规范合法,办案全过程可回溯。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成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机构,做到法制审核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
坚持执法受监督,全面拓宽监督力量。拓宽社会力量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渠道,不断增强执法监督合力,聘请30名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员。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员的监督、参谋、联络、宣传作用,邀请执法监督员参与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交通执法监督、市场监管处罚监督等执法活动,强化社会监督效果。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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