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正宁县人民法院周家法庭通过立、审、调、执、访“五位一体”工作机制,妥善化解一起药材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生动诠释了“枫桥式人民法庭”的司法担当。
今年以来,周家法庭积极响应“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要求,将维护药材市场规范有序作为重要工作,创新推行“五位一体”工作机制,成功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绘就了“枫桥式人民法庭”服务地方发展的美好画卷。
速立:搭建维权“高速路”践行高效便民理念
甲公司深耕中药材领域,为满足生产需要,与周家辖区药材供应商王某签订了丹参与柴胡的采购协议。这本是一次互利共赢、助力地方经济发展的正常商业合作。然而,当甲公司严格依照检测流程检验药材时,发现王某交付的柴胡未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甲公司深知,此问题不仅影响后续生产、关乎市场信誉,更可能使患者用药达不到预期效果。于是,甲公司要求王某收回这批不合格的柴胡。
但王某却坚信自己收购的野生药材品质优良,认为甲公司故意刁难,觉得甲公司行为给自己造成了经济损失。多次沟通无果后,王某为维护自身权益,向周家法庭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之初,周家法庭秉持服务企业、优化营商环境的理念,迅速为王某搭建立案“高速路”。工作人员以专业和耐心,指导王某准备并完善立案材料,快速在网上完成立案登记手续。确保王某维权诉求能如疾驰在高速路上一般,及时得到回应,为其维权之路开启便捷通道,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速度与温度。
审思:深挖矛盾“症结处”探寻精准解纷路径
案件受理后,法庭迅速组建专业审判团队,团队成员凭借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审判经验,如探寻病症根源般,对双方提交的各类证据,包括中药材采购协议、原料辅料检验报告单、银行转账凭证、微信聊天记录、销货清单等,进行仔细审查。庭审中,法官引导双方围绕柴胡质量争议焦点充分发表意见,精准把握案件关键信息,为公正裁决奠定基础,精准剖析矛盾,力求定分止争,践行“枫桥式人民法庭”精准解纷要求。
调解:巧架互信“连心桥”传承柔性调解智慧
考虑到双方此前存在合作基础,直接判决可能加剧矛盾,不利于双方后续发展,还会对当地中药材市场的营商环境造成负面影响。周家法庭充分发挥调解的柔性作用,安排资深法官主持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法官不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清晰明确地向双方阐释在此次交易中各自的权利与义务,还结合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从合作共赢的角度为双方剖析利弊。经过多轮耐心细致沟通与协调,恰似在双方心间架起一座互信“连心桥”,使原本僵持的双方态度缓和,最终达成调解协议。通过柔性调解,修复双方关系,促进市场和谐稳定。
执行:筑牢权益“防护墙”彰显司法权威力量
调解协议达成以后,为确保协议及时有效履行,周家法庭工作人员迅速行动,法官主动与双方当事人沟通,明确履行义务和期限,督促甲公司按协议退回柴胡、支付款项,保障王某顺利接收财物。通过强有力的执行措施,如同筑牢坚实的“防护墙”,切实维护调解协议的权威性,捍卫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枫桥式人民法庭”的司法权威,让群众相信法律、依靠法律。
回访:铺就发展“稳固路”拓展服务延伸内涵
案件审结后,周家法庭主动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回访,了解调解协议履行后双方的生产经营状况,收集他们对法庭工作的意见建议。这一举措是“枫桥式人民法庭”服务延伸的具体体现。通过回访,不仅巩固了调解成果,增强企业对法庭工作的信任,更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提供参考,实实在在地为企业发展铺就一条“稳固路”,助力地方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马志国)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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