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常态化】镇原县法院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交出优异答卷

发布时间:1970-01-01 08:00:01     

公正审判 依法严惩

——镇原县法院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交出优异答卷

近日,在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大会上,镇原县人民法院获得通报表扬。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三年来,镇原县法院不断强化决战决胜意识,以不歇气、不间断、不止步的姿态,重拳出击、从严从快打击横行乡邻、称霸一方、为非作歹的涉恶势力团伙犯罪,共审结10件104人。

恶势力团伙土崩瓦解

镇原县法院以审理席某某等11人实施高利放贷、“套路贷”、暴力讨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打响了镇原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枪。此案系庆阳市首例“套路贷”案件,首犯席某某获刑25年,并处罚金180万元。历时五天的庭审、厚达100余页的判决书……彰显了人民法院打击黑恶势力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此案被省高院录入扫黑除恶案件案例汇编,为全省涉黑恶案件的审理奉献了智慧。

随着西峰区原温莎堡洗浴中心李某龙等26人组织、容留、强迫卖淫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原庆阳华山医院李某鹏等31人非法行医、伪造检验结果敲诈勒索患者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杨某郡等8人暴力、“软暴力”追债、非法拘禁债务人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案等全市具有较高关注度案件相继得到公正的审理,一批欺压百姓、危害一方的恶势力团伙土崩瓦解,一个个犯罪分子被绳之以法,群众无不拍手称快。

精准审理办“铁案”

为了让每个案件、每个细节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镇原县法院始终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精准审理,把每个案件办成“铁案”,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46人,判处罚金8800万余元,取得较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确保了扫黑除恶“打准、打狠、打深、打透”。

同时,为了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镇原县法院把脉黑恶症结,将依法严惩黑恶犯罪与源头治理相结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监管乱象和行业漏洞,通过延伸审判职能“开方子”,协助查漏补缺“除根子”,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5次,深挖彻查并移送涉恶案件线索20条,强势推进“打财断血、黑财清底”行动,穷尽手段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在追究恶势力犯罪团伙成员刑事责任的同时,镇原县法院深化审执衔接机制,健全涉恶财产发现和处置机制,加大财产刑执行力度,累计收缴罚金及违法所得7700万余元,涉恶案件整体执行到位率达到87.5%。(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马志国 通讯员 黄建国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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