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王建庆)近日,《武威市电动车管理条例》经武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并获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将于2025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的出台,旨在规范电动车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该《条例》适用于武威市行政区域内电动车生产、销售、登记、通行等全链条管理。明确电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低速电动车,确立依法规范、源头管理等原则。在职责分工上,多部门协同发力。公安交管部门负责登记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市场监管部门把控生产销售质量关;住建部门指导停车充电设施建设;城管部门整治市容相关问题;工信、生态环境等部门各司其职,形成管理合力。生产销售环节严格规范,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以及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电动摩托车、低速电动车。销售者需建立进货查验制度,不得虚假宣传。登记管理方面,合规电动车依规登记上牌方可上路。针对《条例》施行前的非标电动车,设置三年过渡期,过渡期内登记备案核发临时号牌,期满禁止上路;《条例》施行后购置的非标车不予登记。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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