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

指导:中共甘肃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
主办:甘肃日报报业集团       承办:甘肃法治报
文章搜索 | 视频模型 | 投票 | 小程序甘肃微发布文章模型 | 法治甘肃网小程序矩阵
首页 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时政要闻 法治甘肃 法治实践 法治+ 法治人物 法治融媒
市州平安云 张掖市 定西市 甘南州 嘉峪关市 金昌市 酒泉市 武威市 白银市 天水市 平凉市 庆阳市 陇南市 临夏州
· 平安云 张掖市 定西市 甘南州
· 平安云 交通频道 橙耀陇原
法治甘肃网 >  法治实践 > 科学立法 > 法规 >  正文

武威市电动车管理条例9月1日起实施

发布时间:2025-06-07 16:12:48     来源:法治甘肃网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王建庆)近日,《武威市电动车管理条例》经武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并获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将于2025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的出台,旨在规范电动车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该《条例》适用于武威市行政区域内电动车生产、销售、登记、通行等全链条管理。明确电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低速电动车,确立依法规范、源头管理等原则。在职责分工上,多部门协同发力。公安交管部门负责登记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市场监管部门把控生产销售质量关;住建部门指导停车充电设施建设;城管部门整治市容相关问题;工信、生态环境等部门各司其职,形成管理合力。生产销售环节严格规范,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以及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电动摩托车、低速电动车。销售者需建立进货查验制度,不得虚假宣传。登记管理方面,合规电动车依规登记上牌方可上路。针对《条例》施行前的非标电动车,设置三年过渡期,过渡期内登记备案核发临时号牌,期满禁止上路;《条例》施行后购置的非标车不予登记。

责任编辑:高富强

版权声明

1.本文为法治甘肃网原创作品。

2.所有原创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文字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等,未经著作权人合法授权,禁止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使用或者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法治甘肃网对外版权工作统一由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甘肃云数字媒体版权保护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理对接。如需继续使用上述相关内容,请致电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联系电话:0931-8159799。

  • 法治网媒
  • 政法系统链接
  • 政府网群
  • 友情链接
  • 光明网法治
  • 正义网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法治甘肃网 © 版权所有    

甘肃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甘肃法治报社承办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62120220048号

ICP备案号 陇ICP备16001185号-1       甘公网安备 620100020000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