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立法保护“花儿”留住“乡愁”

发布时间:2022-09-18 18:08:04     来源:法治甘肃网

张家川:立法保护“花儿”留住“乡愁”

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张瑞军

  “月亮出来筛子圆,今年二〇二二年。庆祝建党一百〇一年,党的好处说不完。党和人民心连心,脱贫攻坚人喜欢,乡村振兴家乡变,小康生活比蜜甜。”省级非遗传承人马也固通过“花儿”歌颂祖国,歌颂家乡,歌颂伟大新时代。

  9月16日,由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组织开展的“地方人大工作创新与实践”集中采访活动走进天水市张家川县,在省级非遗传承人马也固“漫花儿”的歌声里,探寻张家川县人大常委会着眼“小切口”立法,突出民族地域特色,以单行条例形式,依法加强对“张家川花儿”的保护和传承,守护民族文化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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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6日,绵绵秋雨中,张家川县文化馆馆长丁鹏举(左二)与同事们一起唱响“花儿”。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张瑞军 摄

  据马也固介绍,“张家川花儿”是整个西北花儿形成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独特的文化内涵和四百多年的传唱历史。2014年11月11日,被国务院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然而,由于多方面原因,“张家川花儿”在较长一段时间内面临着保护力度不够、传承人缺失等问题。

  2021年7月28日,在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甘肃省张家川回族自治县花儿保护传承条例》获批,标志着张家川花儿被正式立法保护。

  “以立法的形式给予花儿切实有效的保护,能够更好地继承和弘扬花儿文化。”马也固说,这对“张家川花儿”的保护传承而言,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为推动具有地方特色的非遗保护工作可持续开展奠定了坚实、科学的法治保障基础。

  “条例中明确‘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参与花儿保护传承工作’‘设立保护传承经费和专项资金,并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对花儿保护传承工作中做出显著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张家川县人大常委会法制监察司法民侨工作委员会主任马志忠告诉记者,县人大委员会坚持“小切口”立法,制定了花儿保护传承条例,对有效保护、传承“张家川花儿”,具有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益;同时,条例的内容进一步规范了“张家川花儿”的保护方式、提高非遗传承治理水平,助推形成健康非遗生态。

  今年34岁的马勇锋,是马也固的徒弟,已经学习传承张家川花儿近20年了。在他看来,“张家川花儿”被立法保护后,传承更具活力。

  如今,“张家川花儿”走进了学校,在曲调不变的情况下,歌词被改写成适合学生传唱的内容,备受孩子们喜欢。马也固和马勇锋也被邀请进各中小学,教授孩子们学唱“花儿”。“有不少孩子唱得很好!”马勇锋高兴地说。

  “县文化馆还整理出版了《张家川非物质文化遗产辑录》《张家川花儿研究》等一系列书籍,促进‘张家川花儿’保护传承取得了长足发展。”张家川县文化馆馆长丁鹏举介绍道。

  据统计,目前,“张家川花儿”省级传承人有2人、市级传承人有9人、县级传承人有163人。“花儿”在张家川这片热土上正生机盎然,成了一缕留得住的“乡愁”。

责任编辑:高富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