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甘肃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将于11月1日起施行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 记者 李维琴)8月26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甘肃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新修订《甘肃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将于2022年11月1日起实施。
省政府新闻发布会现场。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李维琴摄
据介绍,新《条例》分为八章29条,其中修改21条,新增8条,删除6条。此次修订,结合我省实际深入研究衔接国家“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明确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职责,删除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的资质管理规定,新增地震小区划和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有关规定,明确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地震小区划和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工作要求及主体责任,规范评价单位的行为和评价结果的审定及应用,明确应当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范围。同时,增设章节名称,使结构更加清晰。
下一步,省地震管理局将扎实开展新《条例》普法宣传工作,将新《条例》纳入“八五”普法计划,推动严格贯彻执行,并利用“互联网+监管”平台,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同时,制定重大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定行政许可、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审定管理等方面实施细则,让相关事务办理更便捷、服务更优质。加强对新《条例》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工作落实,努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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