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召开《庆阳市燃气管理条例》《庆阳市物业管理条例(修正)》新闻发布会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马志国)6月29日,庆阳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庆阳市燃气管理条例》和《庆阳市物业管理条例(修正)》新闻发布会。会上介绍了两个《条例》的制定、修改和贯彻落实情况,并就市民关心的问题回答了媒体记者的提问。
据悉,6月20日,庆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庆阳市物业管理条例(修正)》于2022年6月29日公布施行,《庆阳市燃气管理条例》于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庆阳市燃气管理条例》聚焦燃气安全保供,强化安全监管效能,从厘清部门职责和管理体制、创新监管服务制度、规范经营服务管理、加强燃气设施保护、强化安全风险管控排查治理、加大处罚惩戒权等六个方面,对燃气规划建设作出具体规定和规范从业行为。
《庆阳市物业管理条例》坚持问题导向,对与《民法典》和相关上位法不一致的内容作了调整和修改。增加设立物业管理委员会制度。根据《民法典》和《行政处罚法》规定,补充设定物业服务人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的禁止性规定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高富强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法治甘肃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
法治甘肃网对外版权工作统一由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甘肃云数字媒体版权保护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理,联系电话:0931-8159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