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拟修订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

发布时间:2022-03-29 18:04:18     来源:法治甘肃网

我省拟修订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

鼓励具备条件的高等院校开设非遗相关专业或课程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张萍 张瑞军)3月2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了省人民政府关于《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

2015年6月1日实施的《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对促进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传播、规划与保护、利用与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现行《条例》已不能适应我省非遗保护传承发展的需要,特别是2021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为新时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明确了目标任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条例(修订草案)》增加了非遗传承体验、非遗项目动态调整、打造“一带一路”非遗文化交流品牌等条款内容。增加了非遗传承传播与利用的内容,鼓励具备条件的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等开设非遗相关专业或者课程,建立非遗教学和研究基地、重点实验室,开展非遗研究和专业人才培养等。

《条例(修订草案)》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宣传,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提高全社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鼓励、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志愿者队伍,引导公众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宣传。鼓励、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捐赠、资助、奖励、提供商业保险、设立基金、技术支持、咨询服务等形式,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鼓励、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有效保护的基础上,合理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传统文化产品、服务和旅游项目,打造牛肉面、花儿、洮砚、香包、剪纸等具有区域和民族特色的文化品牌。政府有关部门对符合规定的项目,优先给予资金支持。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通过创新金融产品等方式,为开发利用代表性项目提供金融支持。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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