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小切口”立法让法规成益民利器
——庆阳市人大十年立法展现人大新作为的庆阳实践
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马志国 通讯员 张康
自2015年以来,庆阳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科学、民主、依法立法,以“小切口”立法增强地方性法规针对性与实效性,为中国式现代化庆阳实践提供法治保障。
从立法程序规则到禁牧条例,从物业管理到烟花爆竹燃放,从机动车停车条例到燃气管理,再到农村住房与董志塬保护条例,庆阳以“小切口”回应民生关切,用“小快灵”法规破解治理难题,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基层治理等领域交出法治答卷。截至2025年7月底,经甘肃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庆阳市地方性法规共8件、修正修订4件。
“小切口”精准立法破解民生痛点
庆阳市人大常委会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构建“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将人大主导贯穿法规立项、起草、审议、表决全流程,紧扣群众急难愁盼与社会治理“顽瘴痼疾”,以“小切口、小快灵”立法破题。
《庆阳市机动车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和停放管理条例》针对“停车难、乱、乱收费”,创新“三同时”配建停车场等制度,推动市区新增1.8万个停车泊位,实现“庆阳速度”,有效缓解停车压力,让群众感受“法治在身边”。
《庆阳市燃气管理条例》将瓶装燃气统一配送等技防措施写入法条并明确责任,创新“双组长制+起草小组+工作专班”模式,实施后实现燃气安全事故和重大隐患“零发生”。人大主导立法并非“单打独斗”,而是凝聚各方智慧,确保立法契合党的要求与人民需求。
广泛汇集民意践行民主理念
立法是民意“晴雨表”、民智“聚集地”。庆阳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全过程人民民主立法实践基地+立法信息采集点+立法信息采集员+立法协商”机制,吸纳各方参与立法全流程。
制定《庆阳市董志塬保护条例》时,人大组织多部门开展调研,形成20份调研报告,召开13场座谈、听证、论证会,发放2000余份征求意见表,收集269条建议,400多人参与。立法工作专班9次修改,将条例从11章92条优化为7章46条,把“固沟保塬”等治理经验转化为法条。2025年7月31日,该条例经批准,将于12月1日施行。这一“开门立法”模式,提升法规科学性与可操作性,彰显制度优势,是对“人民民主是全过程的民主”的生动诠释。
创新立法机制回应时代需求
新时代立法需“急用先行”“灵活应变”。庆阳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庆阳市禁牧条例》时,调研组打破传统模式,深入基层交流,结合网络征求意见,将核心条款凝练为18条“干货”,成为全省首部实体性地方性法规,为黄土高原生态修复提供支撑。修正后的条例衔接民法典,体现“立改废释”灵活性。条例实施后,庆阳生态改善,群众幸福感获得感提升。
十年间,庆阳立法从《庆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则》打基础,到《庆阳市董志塬保护条例》“积厚成势”,走出特色法治路。“群众点题、立法答题”模式,让法规从“纸面”走向“民心”,群众成为法治建设的参与者、推动者和受益者。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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