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陇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陇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则〉的决定》的决定
(2025年3月26日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对陇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请批准的《陇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陇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则〉的决定》进行了审查,现决定予以批准,由陇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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