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质量立法护航高质量发展 ——省人大常委会2024年立法工作综述

发布时间:2025-01-10 11:11:58     来源:法治甘肃网

“制定的《甘肃省甘味农产品品牌培育管理条例》,在立法模式上不追求‘大而全’,而是采用不设章节、需要几条就制定几条的‘小而精’立法模式,仅用十五条就明确了甘味农产品品牌培育、认定、推广、保护、创新以及动态管理、品质保障等规定,将甘味品牌培育管理活动纳入了法治化轨道。”近日,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徐润莉接受采访时说,我省“小切口”式创制性立法实现了新的突破。

民主凝聚人心,法治护航发展。2024年,省人大常委会围绕省委中心工作和全省发展改革大局,紧盯地方立法工作进入“全国第一方阵”目标要求,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和推进“三抓三促”行动与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坚持和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积极做好立法修法、市州法规审查指导、备案审查和自身建设等工作,圆满完成了年度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各方面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努力推动全省地方立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特别是地方立法工作经验、备案审查和法规动态清理工作以及基层立法联系点“临洮模式”经验做法,得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充分肯定。

一年来,共制定、修改、废止省级地方性法规15件,批准市(州)法规、单行条例31件,依法备案规范性文件71件,高质量完成了年初确定的立法工作任务。

依法履行统一审议职能

完成年度立法任务

2024年,省人大常委会根据《甘肃省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制定印发实施方案,台账式明确任务、清单式靠实责任、手册式加强管理,进一步明确正式立法项目的主办单位、提案单位、初审委员会和审议时间。组织召开省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立法工作推进会暨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会议,推动各有关方面按照计划安排,抓紧落实法规起草、审核、审议责任,加强立法工作中的协调配合,保证立法工作计划得到有效实施。

同时,牢牢把握地方立法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功能定位,紧紧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突出地方特色,确保制定修改的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全年共召开省人大法制委全体会议10次,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了甘肃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反家庭暴力条例、噪声污染防治若干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等12件省级法规,全力做好省级地方性法规审议工作。

立项时协调把关,对市(州)立法项目选择、数量控制、时序安排等提出指导意见,使省市立法协调互补,避免了重复立法、盲目立法;赴市(州)面对面、手把手指导,规范解决市州法规起草、论证、报批等阶段遇到的具体问题……

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全面做好市州法规审查指导工作,从法规必要性、合法性、合理性、适当性、协调性及立法技术规范等方面,加大对市(州)法规审查指导工作力度。同时,通过举办全省立法实务和备案审查工作培训班,市(州)人大常委会立法骨干跟班学习等措施,有效提升了省市立法工作队伍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为全面深化法治甘肃建设和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拓宽民主立法渠道

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坚持开门立法、民主立法,已成为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最鲜明的特征。

过去的一年,省人大常委会着力构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立法工作机制,深化拓展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立法的渠道途径,进一步规范省级地方性法规公开征求意见和意见采纳反馈工作,完善立法征求意见工作激励机制,起草了《甘肃省地方立法征求意见和意见采纳情况反馈办法》。

同时,持续擦亮基层立法联系点甘肃实践的金字招牌,提升“国字号”立法联系点水平,支持帮助临洮县持续办好国家级基层立法联系点,不断完善立法联系点有效延伸、信息采集点无缝衔接、立法联络员充分发挥作用、基层群众积极参与的运行机制,临洮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工作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举办的工作推进会上两次交流发言。

在全面推广“临洮模式”的基础上,省人大常委会着力打造18个涵盖城市街道、县乡农村、企事业单位“有形有感有效”的基层立法联系点,初步形成了省、市、县三级联动的工作体系。积极推进庆阳市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立法实践基地,积极推荐敦煌市人大常委会成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促进工作实务和理论研究融合,在临洮县举办全省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推进会暨业务培训班,与河西学院共同举办“第二届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理论和实务论坛”。

创新备案审查方式

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采取废旧立新的方式,制定出台《甘肃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进一步规范了全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深入落实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制度,连续七年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备案审查工作,督促14个市(州)和86个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全面落实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制度。

同时,坚持“有件必备、有件必审”原则,共备案规范性文件60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地方性法规、单行条例电子文本46件。推动《甘肃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于2024年上半年上线运行,截至目前共收录各类规范性文件5715件。与省司法厅、甘肃政法大学联合举办第二届规范性文件制发与备案审查黄河法治论坛。

过去的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在全国首创探索对市县人大备案审查工作开展巡回指导,先后赴兰州、酒泉、嘉峪关等市(州)及部分县(市、区),对7个市州及所辖44个县级人大常委会备案的118件规范性文件提出指导性审查意见建议。总结推广规范性文件备案“巡回审查、联合审查”经验做法,在全国人大举办的重庆、四川备案审查工作会议上作了交流发言。备案审查工作巡回审查方式,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吸收采纳。

此外,常态化做好法规动态清理工作,及时对我省节约用水条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标准化条例等5件省级法规进行了动态清理,将清理发现的与相关上位法不符合、不衔接、不适应的3件法规列入2025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予以修改。

(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张瑞军)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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