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拟制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

发布时间:2024-09-29 14:48:25     来源:法治甘肃网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张瑞军)9月24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甘肃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草案)》的说明。

据悉,我省现行的备案审查地方性法规是《甘肃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2008年颁布实施,2015年、2021年进行了修改,该《规定》对规范和加强我省备案审查工作、保障法律法规实施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提高全省备案审查工作质效,进一步健全备案审查工作机制,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委、法工委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条例》范本要求,采取废旧立新的形式,重新起草了体例更为科学、内容更为完善的《甘肃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草案)》,从总则、备案、审查、处理、保障与监督等方面,对备案审查工作作出较为全面、系统的规定。

《条例(草案)》突出政治性、人民性、规范性和实践性。省人大常委会将条例制定列入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及时制定立法工作方案,成立立法工作专班,多次组织专题研究并开展立法调研,先后赴兰州、临夏等地开展实地调研,组织召开立法座谈会和专家论证会,广泛征求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省“一府一委两院”、各市州和部分县乡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人大代表、专家学者等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同时,适时就立法中的有关问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请示汇报,与宁夏、重庆、河南、西藏等地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就有关问题进行沟通讨论,深入研究规范性文件认定报备主体、审查内容、处理纠错等问题,充分吸纳各方面意见、凝聚各方共识,反复修改完善。

《条例(草案)》共6章66条,包括总则、备案、审查、处理、保障与监督、附则六章。《条例(草案)》要求坚持有件必备,完善备案工作制度;坚持有备必审,强化审查机制;坚持有错必纠,增强备案审查纠错刚性;着眼高质量发展,加强备案审查保障和监督。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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